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武浚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近日,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武浚(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武浚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武浚利用擔任金川集團副總經理、甘肅省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甘肅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武浚身為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并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的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