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蔣曉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銀市平川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白銀市平川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曉立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白銀市平川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蔣曉立在擔任天水市政府副秘書長,招商局局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甘肅省電投公司戰略發展部主任、副總經理,省電投能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招投標、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在擔任甘肅省電投公司戰略發展部主任、盡職調查組組長期間,收受巨額賄賂,隱瞞真實情況,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