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農業大學原副校長張國民(副廳級)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隴西縣人民檢察院向隴西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國民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隴西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國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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