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充分保障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利,加強人民群眾對該院辦案工作的監督,臨洮縣院未檢干警對所辦理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注重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辦案程序等問題上進行答疑解惑、釋法說理,并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針對涉罪未成年人年齡尚小,不懂法,其監護人法律知識欠缺的特點,該院未檢干警在辦案中對案件事實認定、法律規定等進行詳細闡釋,與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屬一起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對其開展法治教育,使涉罪未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觸犯法律有清醒的認識,并明確今后的改正措施和努力方向。如在辦理在校學生董某某盜竊一案時,針對董某某不懂法,誤以為偷拿別人手機不會觸犯法律,辦案人員詳細給董某某及其家長講解了法律相關規定,并讓其了解了國家對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辦案理念和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使董某某在學法知法的同時,也燃起生活的信心,改過自新,盡快投入到學習中。
針對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被害人,辦案檢察官也注重辦案釋法,化解社會矛盾。如在辦理王某(化名)搶劫一案時,由于案發在深夜,被害人由于受到驚嚇,情緒激動,要求嚴懲王某。案件受理后,辦案人經過調查得知,王某在校學習成績優異,但因法律知識淡薄,加上受網絡影響走上犯罪道路,其深感后悔,希望能夠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為了最大限度的挽救王某,辦案檢察官多次與被害人進行溝通,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并將未成年人“少捕慎訴少監禁”的刑事理念和特殊政策進行宣講,最終平復了被害人的情緒,在涉罪未成年人家屬對其損失進行賠償后,被害人出具了諒解書,最終案件得到從輕處理。
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決定了其辦案程序的復雜性,對每一起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和不起訴決定之前,辦案檢察官都會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屬宣講法律、進行教育、制定幫教措施,并在決定作出前,征求被害人和公安機關意見,對被害人和公安機關提出的問題在耐心解答后,通過法律文書釋法說理,使案件得到滿意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