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門市院召開“司法救助”專項行動工作聯席會,會議邀請了玉門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玉門市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表及該院各派駐鄉鎮檢察室主任和部門負責人。會上就該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聽取相關單位、各部門及律師的意見及建議,會議確立了律師在檢察機關“坐班制”,確保該院司法救助工作有序開展。
會議要求,各單位要做到“權”、“責”統一,增強救助的積極性、主動性,控申部門要建章立制,制定該院專項活動實施方案、《司法救助工作實施辦法》和工作推進計劃,并嚴格遵照執行,積極拓展司法救助的案件類型和適用主體范圍,按照規定的對象范圍、標準、條件和程序等審查決定,做到“因案救助”。要“主”、“輔”合力,形成多部門協作救助的聯合救助機制。控申部門是司法救助案件的主要辦理部門,但各部門在辦案中要積極發現救助線索,講解政策,形成司法救助工作“一盤棋”的局面。要積極與政府部門進行溝通,了解精準扶貧中貧困戶的建檔立卡底數,各鄉鎮檢察室要建立通報機制及觀察臺賬,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遭受犯罪侵害的,迅速反應,啟動救助程序;未檢部門要盡快梳理近三年來辦理的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件、未成年人的扶養人遭受不法侵害致死或致殘的案件,對應當救助而未救助且生活困難的未成年人進行救助;各部門在案件的辦理過程中,發現有涉案的殘疾被害人或因案致殘的被害人的,要主動了解其家庭情況和生活狀況,對符合救助條件的,主動告知其有權提出救助申請。要“源”、“流”并重,拓展多元資金渠道,救助資金有限一直是制約司法救助工作的瓶頸之一,一定要堅持“開源”與“節流”并舉,一方面積極爭取財政支持,保證司法救助資金和財政專項資金及時到位;另一方面,對于生活確實困難,迫切需要救助的申請人突出“救急”原則,優先保證資金落實到位。
此次聯席會議的召開,進一步加強了檢察院與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律師事務所的溝通、協作、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實現救助工作的經常化、主動化、可持續化,共同把這項“為民服務工程”做細做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