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水縣院辦理的合水縣國土資源局怠于履行職責一案得到整改回復,經對整改情況跟蹤調查核實,檢察建議的內容全部整改到位。
合水縣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合水縣何家畔鎮趙樓行政村村民薛某某未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在該村孟安洼組砂石墚采砂取土,導致土地環境樣貌改變,形成大小砂坑墚坎,造成土地資源破壞,存在不安全隱患。2017年6月15日,合水縣國土資源局向薛某某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整改,薛某某雖然停止了非法采砂、取土行為,但合水縣國土資源局沒有進一步采取措施,督促薛某某對土地樣貌進行恢復,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遭受損害。 4月18日,該院向縣國土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恢復土地環境。
該院在跟蹤調查中核實,合水縣國土資源局已及時組織人員丈量了土地破壞面積,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會同何家畔鎮鎮政府,對采砂取土形成的31.88畝坑墚地進行了平整和起壟,栽植松樹300余棵,種植刺槐42畝、苜蓿21畝,被破壞土地已基本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