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洮縣院與縣監察委員會依據相關規定,聯合制定出臺《臨洮縣監察委員會與臨洮縣人民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銜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了職務犯罪案件從監察委員會立案到移送檢察機關起訴的有關流程,規范了辦案工作制度及復雜、疑難、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機制,確保監察委員會調查取得的證據符合刑事訴訟證據標準,推動了監察委員會程序與司法程序的有序對接、相互貫通。
《辦法》的出臺對于監察委員會與檢察機關銜接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監察委員會與檢察機關兩家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約、落實紀法貫通、銜接的檢察體制改革要求。實現反腐敗工作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