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檢察機關開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蘭州新區院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嚴肅查辦了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等一批破壞環境資源典型案件,嚴厲打擊了蘭州新區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以實際行動推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該院與蘭州新區環境保護局、國土資源局、農林水務局、公安局等五部門聯合制定并印發了《關于在蘭州新區集中開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活動的實施方案》,明確了組織領導、時間安排、工作任務,形成環保、國土、農林水務、公安以及檢察院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立了由偵監部門牽頭,公訴、民行等部門配合的協調機制,為開展專項活動奠定了基礎。6月13日,該院與蘭州新區公安局、蘭州新區國土資源局、蘭州新區環境保護局主要領導聯合簽署蘭州新區《“加強法律監督,促進綠色發展”專項活動實施方案》,細化職責分工,明確責任主體,進一步推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向縱深發展。
該院多次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專項活動聯席會議,對專項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交流,就扎實推進專項活動開展達成多項協作共識。集中力量對破壞環境資源違法案件線索進行梳理、排查,確保涉案證據、線索完整。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就案件是否構罪、是否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以及是否需要移送偵查機關等問題進行分析判斷,提高辦案效率。積極構建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無縫對接”體系,形成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強大整治合力,統籌推進專項行動開展。在召開聯席會議的同時,該院積極主動走訪環保、國土、農林水務等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機關,了解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行政執法和立案偵查情況,掌握案件查處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抽調精干力量積極協助國土、環保等部門,深入案發現場,對耕地破壞情況拍攝取證核實,重點圍繞易發多發的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開展了拉網式排查。通過1個月的深入排查,截止2017年12月15日,督促國土等部門向公安機關移交處理蘭州新區單位和個人非法采砂破壞耕地的違法犯罪線索16起,并及時對線索的處置情況進行監督。
該院積極履行偵查監督、審查起訴職能,對于已立案的,積極與公安機關溝通協商,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督促公安機關盡快提請逮捕與移送起訴;與城關區院溝通協調,簽署《聯合開展“加強法律監督、促進綠色發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暢通捕訴渠道,對已移送案件依法快捕、快訴。截止目前,共受理審查逮捕案件8件9人,其中批準逮捕6件7人,不批準逮捕2件2人,受理審查起訴案件11件19人,其中起訴8件,不起訴2件,正在審查1件,法院已判決5件,以實際行動有效打擊和震懾了蘭州新區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在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問題的同時,該院更關注被破壞環境的恢復。針對蘭州新區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礦犯罪案件突出的情況,該院與國土、環保部門積極協商,探索建立破壞土地恢復機制,初步達成由蘭州新區國土、環保部門協調解決砂坑回填土源,公安、檢察機關依法監督違法犯罪嫌疑人積極回填砂坑,盡快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模式,最大限度減低對土地資源的破壞,受到了相關部門和當地群眾的一致肯定。
該院針對蘭州新區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嫌疑人潛逃多、案件查辦困難的情況,在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的同時,聯合各執法辦案部門開展“送法下鄉”法律宣傳,通過“以案釋法”,提高群眾法治觀念和環境保護意識,鼓勵涉案外逃人員積極投案自首,主動回填砂坑,爭取從輕處罰,避免“個人犯罪、政府買單”,確保執法辦案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