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金川區院高度重視發揮檢察職能保護綠色發展,創新工作方法,通過健全“聯合打擊機制、線索排查機制、生態恢復機制”三個機制,增強生態環保工作合力,深入推進“加強法律監督促進綠色發展專項行動”,以“檢察藍”保護“生態綠”。
該院結合在金川區芨芨泉自然保護區毀林開荒,破壞生態環境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案件辦理實際,就保護區存在的問題開展調研,聯合公安、環保、林業、國土等部門成立“金川區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活動”領導小組,聯合、精準、及時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
該院不斷鞏固“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成果,依托“兩法銜接”平臺,與涉及環境保護領域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之間進一步完善案件線索排查機制,細查行政案卷100多冊,摸排出線索4件,以監督行政執法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未督促落實案件為重點,督促行政執法部門履職2件,發出《檢察建議書》1件。
該院堅持把綠色理念貫穿工作始終,辦案中會同行政執法部門責令犯罪嫌疑人停止侵害、修復環境,補植復綠,探索實踐“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資源破壞帶來的生態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