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有效擴大和拓寬案件線索及案源發現渠道,全力推進檢察公益訴訟工作,近日,崆峒區院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強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發現移送內部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試行)》(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各業務部門在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控告申訴等職責過程中,如發現相關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和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意見》強調,各相關業務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辦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走私類犯罪、瀆職類犯罪、故意毀壞性犯罪、侮辱、誹謗英雄烈士需追究刑事責任等類型的案件中,應注重篩查、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并及時移送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意見》要求,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要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發現和移送時,要遵循“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及時移送,嚴格保密”的原則;民事行政檢察部門應當建立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管理臺賬,實行專人負責、統一登記、分類管理、依法審查、及時反饋制度;本院相關部門辦案人員在移送線索和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中,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獲知的需要保密的案件信息和其他秘密文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