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靈臺縣檢察院收到縣自然資源局書面函復,稱已全部收繳某工貿公司欠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401萬元,檢察建議反饋問題得到全面整改。
據悉,2024年8月,靈臺縣檢察院在摸排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案件線索時發現,甘肅某工貿有限公司長期欠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401萬元,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未及時追繳追收,可能造成國有財產流失,該院遂立案調查。
“我們調取了受讓地塊掛牌出讓、簽訂出讓合同、收取土地價款以及行政機關催繳履職的相關證據材料,并實地走訪稅務、自然資源部門工作人員,全面查明了案件事實。”辦案檢察官介紹。
經查,2023年12月21日,甘肅某工貿有限公司通過掛牌出讓方式競買靈臺縣某宗地。2023年12月27日,該工貿公司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雙方約定出讓價款為531萬元,自簽訂合同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付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同時約定預付定金130萬元,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該工貿公司依約繳納130萬元定金后,至案件線索發現時仍未支付剩余款項401萬元。
鑒于此,靈臺縣檢察院擬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并決定召開聽證會進行公開聽證,邀請主管部門、企業負責人、聽證員以及人民監督員參加。
聽證會上,檢察機關通報了基本案情,詳細闡釋了長期欠繳土地出讓金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及對企業自身經營發展的不利影響,并就行政機關履職提出了整改方案和具體建議;行政機關表示同意檢察機關意見建議,將積極履職確保國有財產安全,企業負責人承諾將積極籌措資金依法繳納所欠土地出讓金。
綜合全案證據及聽證會評議結果,該院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建議相關行政部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結合企業經營實際督促追繳欠款,加強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監管力度,對欠繳國有土地出讓金、長期閑置土地、未批先建等違法情形進行全面摸排,切實保護國有財產、國家利益免受侵害。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積極整改,多次催繳并約談公司負責人,上門釋法說理、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及涉法涉訴相關問題,最終該工貿公司書面承諾:分期履行并以該公司在法院申請執行的執行標的沖抵欠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與此同時,該縣部署開展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工作,在全縣范圍摸排縣域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底數,嚴格按照《靈臺縣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工作方案》,完成批而未供土地處置15宗747畝,閑置土地處置3宗71.7畝,全力規范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秩序。
據了解,3月3日,該工貿公司欠繳的401萬元欠款全數追繳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