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緊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布局,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找準融入區域發展的契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著力打造具有鮮明區域特色、展現檢察特質的‘青綠山水’描繪者檢察公益訴訟品牌,以新品牌、新機制、新維度、新技術,不斷探索公益訴訟檢察助力生態環境保護的創新實踐。”8月15日,蘭州新區檢察院召開“公益訴訟檢察服務生態環境保護”新聞發布會,介紹該院公益訴訟檢察服務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情況,發布典型案例。
據介紹,2021年以來,蘭州新區檢察院共摸排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11件,立案109件,履行訴前程序96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89件,民事公益訴訟訴前程序7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7件。
該院持續推動生態環境司法改革創新,積極建立符合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方向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律的新型生態檢察新機制。探索建立立體化生態檢察保護機制,“碳匯林業(濕地)”+“生態司法”協作機制,生態環境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認購林業碳匯機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制度;與此同時,還建立“1+N”專業化生態檢察辦案團隊和生態保護志愿者體系,實現案件規范化、精細化、標準化辦理,形成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合力。
此外,該院還堅持以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為核心,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為重點,以開展生態環境問題排查為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全方位、多領域、多維度集中辦理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有社會影響力的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案件。關注水體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揚塵污染等方面,將服務保障區域生態環境和生態安全工作做實、做深、做細;辦理河湖周邊和河道管理范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問題的公益訴訟案件,確保新區湖清河暢;深化與農林水等相關行政機關的協同配合,持續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的獨特優勢,全力推進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探索適用“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異地修復、勞務代償、分期付款、碳匯認購”等方式,最大限度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促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實質化。
“檢察技術是調查、審查的必要手段,也是檢察機關‘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重要保障。”該院還建立檢測實驗室,創新“技術+業務”工作協同機制,持續開展技術輔助辦案,充分運用技術思維和科技手段,發揮專業優勢,助力公益訴訟辦案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