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無抵押、免擔保、當天放貸”的短信后,為提高銀行卡流水,將銀行卡交由對方使用,沒想到卻被犯罪分子利用,近日,肅南縣檢察院就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人曾某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據悉,2023年6月,被告人曾某在抖音上看到有人發布辦理貸款的信息,遂主動聯系對方進行貸款,但對方告知曾某他的銀行卡流水過低,需要做“包裝”來提高流水才能放款。于是,曾某攜帶銀行卡使用對方購買的機票前往外地,在一賓館內將手機、銀行卡交給對方操作,沒想到銀行卡卻被犯罪分子用于收轉非法資金。經查,曾某提供的2個銀行賬戶共計收轉電信網絡詐騙贓款31萬余元,曾某非法獲利4800元。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我們仔細審查了曾某的銀行賬戶交易記錄,對曾某進行深入訊問,詳細了解他的犯罪動機及過程。同時還積極與其家屬溝通,敦促其主動退賠贓款。”辦案檢察官介紹,經過釋法說理,曾某主動退贓,并賠償部分損失,且自愿認罪認罰,在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肅南縣檢察院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曾某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辦理貸款應當認準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走正規程序,一定要警惕網絡上自稱銀行工作人員、貸款公司客服等身份推銷貸款業務的人員。
☆不要輕信網絡、電話和短信中的貸款廣告,不要相信洗白征信、刷流水的話術,更不要輕易點擊不明鏈接。
☆注意保護好個人信息和隱私,不要出借自己的銀行卡、手機號、微信號、QQ號、支付寶賬號等個人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