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適應數字化建設要求,建立健全跨部門大數據共享機制,努力打破“數據壁壘”,近日,蘭州市西固區檢察院與區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11家單位共同簽訂《執法司法數據移送共享研判工作辦法》,多層級、多途徑開拓數據獲取來源,推進數據協同共享制度化、常態化,促進數字政府建設在司法領域展現實踐成果。
《辦法》提出,各單位堅持在全面客觀、及時有效、密切協作、一次性移送及嚴格保密五項原則的基礎上開展各項工作,并建立健全組織架構,由各單位確定1名負責人和聯絡員,組成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數據移送、參與數據研判、推動執法司法數據平臺建設等相關工作,工作小組人員名單、聯系方式等由檢察機關留存備案。
《辦法》明確可移送共享數據的范圍,主要包括審判機關刑事、民商事案件立案、受理、審判、執行等階段產生的各類數據;公安機關刑事、行政案件受理、立案、偵查、強制措施適用、調解、處罰、執行等階段產生的各類數據;檢察機關刑事監督、民事監督、行政監督、公益訴訟監督工作中形成的各類數據;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數據;行政執法機關行政處罰、許可、強制措施、強制執行、征收、征用、給付、裁決、確認等行政執法中產生的各類數據。
《辦法》提出,各單位聯絡員需定期或不定期以書面形式告知相應單位所需的具體數據種類、范圍、要素等信息,提供數據的一方要根據需求方的要求,梳理匯集、審查、分析、整理數據,在規定時限內提供,對涉及國家秘密或正在辦理中的案件等不便移送共享的數據,書面說明理由。
《辦法》明確,在具體數據應用中,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邀請相關單位共同進行分析研判,受邀方指派專業人員或與該類數據有緊密聯系的業務人員參與分析研判,提供參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