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就某公司無證取用地下水擬不起訴案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聽證員、值班律師、天水市公安局麥積分局辦案人參加,天水市秦州區教育部門代表旁聽。
據悉,2018年9月,該公司在未取得取水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自建房內私自雇人打井開采地下水,并制成純凈水進行售賣。經查,該公司非法采水至被查獲期間,非法獲利約十萬元。
“該公司在未取得取水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開鑿水井開采地下水,已構成非法采礦罪。”辦案檢察官介紹。鑒于案發后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認罪悔罪,已補辦取水許可證并繳納罰款,積極主動配合偵查機關調查,經營期間依法納稅,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擬對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并決定召開聽證會進行公開聽證。
聽證會上,辦案檢察官介紹了案件情況,聽證員圍繞案件事實、辦理取水許可證的法律程序、違法取用的法律后果等展開討論。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將積極主動與主管部門溝通,依法合規生產經營。經過評議,聽證員表示作出不起訴處理決定更有利于經濟發展,均同意檢察機關擬處理意見。
據介紹,該院將繼續依法能動履職,充分調動社會公眾參與檢察工作的積極性,通過公開聽取各方意見,將案件事實、流程公開化,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