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察院的幫助,讓我在整整6年后看見了要回錢的希望……”近日,阿某在拿到判決書后,激動地對武威市天祝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說。
據了解,2017年4月,阿某向王某某銷售了3200余株樟子松,但王某某一直拖欠3萬余元銷售款。2021年12月,阿某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王某某向其支付拖欠的苗木款,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阿某訴訟請求,阿某不服判決,多次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問題。今年3月,相關鄉鎮將該線索反饋至天祝縣檢察院。
天祝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后,依法啟動了調查程序,通過耐心聽取阿某陳述,梳理關鍵證據,細化辦案流程,認定了王某某購買阿某樟子松并拖欠貨款的事實后,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采納檢察建議并判令被告王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給付原告阿某苗木款33760元。至此,這場歷經近6年的合同糾紛畫上句號。
“小案事關群眾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小案辦得好,既體現司法公正,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支柱。該案是普通的合同糾紛,案涉爭議額只有3萬余元。但我們‘小案不小看’,把法律法規落實到辦案全過程、各環節,從多個證人的證言證詞中抽絲剝繭,一次次致電當事人詳詢細節,一筆一筆捋清了具體費用,真實還原合同糾紛產生的全過程,得到當事人、證人的認可,提出的檢察建議也被法院全部采納。”辦案檢察官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