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張家川縣院按照省、市院開展“強化法律監督、促進綠色發展”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依法嚴厲懲治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督促環境監管行政部門依法履職,服務和保障生態文明建設。至目前共監督公安機關行政處罰4件4人,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2件2人,審查批捕4件6人,提起公訴案件6件7人。工作中重點打好“挖線索、廣宣傳、嚴懲治、重修復”四套組合拳,推動綠色發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張家川縣位于關山腳下,森林覆蓋率達到24.8%,林地達到32.86%。近年來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現象時有發生。張家川縣院將綠色發展專項檢察工作的著力點放在關山、馬鹿兩個林場上,經過廣泛調研,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列出具體任務清單,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商討建立國土、環保、林業、公安、水務等部門聯席會議,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推動工作的整體合力。偵監、公訴、民行等部門前后多次深入環保、國土、農林等行政執法機關,按照“線索逐個核、案卷逐個審”的原則,通過召開座談會、查閱執法案卷等方式,主動出擊摸排線索和查找破壞環境資源方面涉嫌犯罪線索,共發現和提供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案件線索11件。工作中發現林區群眾隨意挖掘根雕“鬼見愁”等苗頭性問題突出,督促建議森林公安分局進行專項清理,森林公安分局對非法挖掘根雕“鬼見愁”的4名違法行為者進行了相應的行政處罰,對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違紀行為起到良好的教育和震懾作用。
專項行動中,該院抽派偵監、民行部門干警與公安、國土、環保等部門多次開展聯合執法,核查發現破壞環境資源領域涉嫌犯罪案件線索2件,分別建議縣國土資源局向縣森林公安分局移送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1件1人、建議縣林業局向縣森林公安分局移送涉嫌獵捕野生動物案件1件1人,公安機機關均成功立案。以此為契機,組織干警深入開展環境資源保護法制宣傳,充分利用廣播、宣傳冊、黑板報等,大力宣傳國家對于環境資源的法律政策,制作宣傳版面8個,制作宣傳冊2000多份,深入集市集中宣傳4場(次),分散宣傳16次,讓廣大群眾自覺抵制破壞環境行為,提升群眾對“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專項法律監督工作的認知度。積極探尋綠色環保存在問題的癥結,有針對性的向有關行政職能部門提出預防犯罪、完善管理措施的檢察建議,推動相關部門建立巡查制度,確保機制長效,做到早發現,早上報,早制止,早處理。
該院在辦理破壞環境資源領域犯罪案件中,既不降格放縱,也不拔高湊數,至始至終“以法律為準繩、以為事實為依據”嚴格審查案件,確保案件捕的準、訴的出、判的了、經得起檢驗。例如:楊某某非法占用農用地一案。堅持把綠色環保專項行動與“兩法銜接”緊密結合,進一步發揮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職能作用,注重發現涉及破壞生態環境刑事犯罪案件,做到快捕快訴,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去年辦理的楊某某非法狩獵案被省檢察院評為甘肅省檢察機關“十佳法律監督案件”。
該院堅持“打擊”與“保護”并重,積極探索生態修復措施,做到寬嚴相濟,最大限度促進恢復生態、減少損失,提升辦案效果,探索形成“檢察機關提出建議、林業部門和村委會議定方案、案件當事人及其家屬執行、林業部門及村組牽頭驗收”的運行方式,有效避免“一罰了之”,最大限度降低環境資源破壞帶來的生態損害。例如:赫某某、楊某某非法占用農用地2案,因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開辦采沙場,非法占用農用地分別為15.5畝、24畝,用于采砂及堆放砂料,耕地受到嚴重毀壞,其行為已涉嫌犯罪,遂建議國土資源局將該案移送公安局辦理,經公安局立案偵查,該院依法起訴至法院,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張家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二萬元;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監督楊某某、赫某某對非法占用挖沙的旱地進行“回填復耕”,確保生態恢復,震懾了一些不法分子看到荒山、荒坡地區礦產資源豐富,有利可圖的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