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縣首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寧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寧縣院檢察長任斌及員額檢察官分別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人身份出庭履行職責。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馬某某以水產養殖為名,與新莊鎮馬家村村民簽訂《土地租賃協議》,租用涇河灘地100余畝。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非法采砂,時長達兩年之久,形成砂坑四處,經偵查機關委托慶陽金亞圖勘測資訊有限公司勘測,砂坑總面積達31443.54平方米,總挖砂量為94304.1立方米,價值總計1170064.88元。經鑒定四處砂坑復墾費用總計679.57萬元。由于馬某某非法采砂行為已觸犯法律規定,同時, 非法采砂致使國家礦產資源遭受損失,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且危及鐵路及橋梁安全,存在安全隱患,已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寧縣院在對被告人馬某某違法犯罪行為提起公訴的同時,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并承擔生態環境修復的民事責任。
因涉案人數較多、案情重大疑難復雜、社會關注度高,本案在中國庭審公開網同步進行了庭審直播。庭審過程通過法庭調查、當庭質證、法庭辯論,從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及量刑建議等方面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庭審持續了八個半小時,由于案情復雜,將擇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部分被告人家屬50余人到場旁聽。
據了解,今年以來,寧縣院扎實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聚焦群眾關心關注熱點,加強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林業、水務等部門的聯系,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公益訴訟工作重點領域。半年來,共受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8件,立案17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5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2件。以實際行動保護寧縣綠水青山,助力生態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