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生態環境、助力鄉村振興、促進綠色發展是肅州區院的初心和使命,今年以來,肅州區院因地制宜,在深入調研當地戈壁生態農業發展情況的基礎上,提出了“戈壁生態公益保護”的全新概念,逐步擴大檢察資源運用范圍,提前監督手段及介入時間,通過細致審慎的制度安排和“雙贏共贏多贏”的工作理念,讓檢察資源在可能的空間中有效釋放,整合各方力量共同維護公共利益,取得了顯著成效。
從公益訴訟到公益保護,他們的目光著眼于未來
新時代為檢察機關帶來了新的變革,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隨著公益訴訟工作由試點到正式確立,公益訴訟迅速成為了檢察機關監督行政權力、保護公共利益的一把利劍,其中,2016年11月,由肅州區院提起的全國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的成功辦理,更是向所有行政執法單位和廣大群眾明確了檢察機關作為“公益代表者”和“法律監督者”的雙重角色定位。
然而,隨著公益訴訟工作的深入,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逐漸擺在了檢察官們的面前——公益訴訟制度所守護的對象都非常脆弱,生態環境一旦被破壞,不僅修復成本高昂,而且修復期異常漫長;食品安全一旦出現問題,造成的損失和深埋的隱患往往不可估量。“如何應對發展與污染的矛盾,保障經濟綠色健康發展?如何更早、更及時地守護生態環境和食品安全,從源頭消除污染和安全隱患?如何最大程度減少事后監督,加強事前監督?是我們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以來一直在考量和調研的問題。”肅州區院檢察長潘玉明經常說,“公益訴訟只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一種手段,我們真正的目的在于公益保護和提前預防,因為我們守護的不僅是現在,更是可期的未來。”
檢察資源守護生態食安,綠色發展才是必由之路
在“公益保護”工作理念的指導下,肅州區院結合省檢察院服務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綠色發展的重點工作部署和“保護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專項活動,充分發揮邊辦案、邊調研,邊工作、邊思考的精神,敏感地將目光投向了肅州區當前發展正盛的“戈壁生態農業”。
發展戈壁生態農業,是市、區兩級黨委政府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因地制宜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部署;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八個著力”重要指示精神和參加甘肅代表團審議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抓手;是推進“八個走前列”,建設“三區兩城一中心、幸福美麗新肅州”的有力舉措,對于推動全區農業發展轉型升級,打贏新一輪脫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意義重大。
作為祁連山生態體系的一部分,戈壁生態對于維系全區乃至西北地區的生態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戈壁生態因生態環境脆弱、農業園區占地面積大、工期時間長等,在園區建設、運營過程中存在很大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風險。同時,肅州區院在深入戈壁生態農產品種植產業園和蔬菜瓜果批發市場近百家農戶、商戶調查走訪時發現,相關職能部門在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中監管能力不足,無法真正實現農產品源頭監管;針對因農殘超標被蔬菜批發市場退市的蔬菜瓜果,相關職能部門未能及時進行銷毀或做無害化處理,導致問題農產品去向不明,給食品安全埋下了隱患。
隨著問題的逐步暴露,干警們心中的想法愈加堅定:加強戈壁生態環境公益保護、守護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之責,也是檢察機關踐行新發展理念,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地方經濟綠色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整合多方力量維護公益,讓檢察資源更有效釋放
以服務戈壁生態農業、保護戈壁生態環境為出發點,在深入調研走訪和數次論證的基礎上,肅州區人民檢察院研究制定了《關于在戈壁生態農業建設中運用檢察資源加強公益保護促進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專題匯報了肅州區人民檢察院服務戈壁生態農業、守護公共利益的思路、做法和已經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區委、區政府的高度認可和大力支持。
7月12日,肅州區兩辦正式印發了該實施意見,成立了由區政府戈壁生態農業園區建設主管部門和肅州區人民檢察院共同牽頭的“戈壁生態農業公益保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區自然資源、林業、水務、生態環保、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與戈壁生態農業園區建設相關的部門為成員單位,在肅州區人民檢察院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專門部門和專人負責該項工作。
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各鄉鎮黨委、政府,區屬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生態環境公益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發展戈壁生態農業的重大意義,大力支持并積極配合檢察機關依法履職保護公益,認真抓好貫徹落實,自覺主動接受監督,積極整改落實措施,有效凝聚工作合力,服務保障發展大局。
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方式,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體系初成
讓老百姓放心的農產品是“產出來”的,更是“管出來”的!針對戈壁生態農業園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漏洞,肅州區人民檢察院向區農業農村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向十二個種植蔬菜面積大的鄉鎮發出檢察建議,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公開宣告暨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推進會、戈壁生態農業公益保護推進會暨公益保護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督促各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共同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維護肅州區戈壁生態農業綠色品牌。
肅州區院檢察長與民行部門干警,以普法者和監督者的雙重身份,走進蔬菜種植溫室大棚和戈壁生態產業示范園區,為相關職能部門、園區企業和園區種植戶講解十九大之后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的重大調整,傳遞檢察機關“雙贏、共贏、多贏”的監督理念,教育引導被宣傳送達和被通報部門正確認識檢察監督的意義和作用,牢固樹立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興農的意識,努力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推動全區經濟綠色發展。
在檢察機關的監督下,區農業農村局印發了《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實施方案》和《肅州區農產品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與15個鄉鎮簽訂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目標責任書。各鄉鎮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實施方案、應急預案等44項工作制度,與轄區村委會簽訂目標責任書68份,與相關企業、種植農戶、農業合作社簽訂農產品安全質量承諾書73份。全區新增農產品檢測追溯點8個,東洞、總寨、銀達、西洞4個戈壁農業示范園區均建立了農產品質量追溯點;15個鄉鎮均建立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配備檢測人員45人;在47個行政村配備了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和檢測設備。區農業農村局通過現場指導、集中培訓等方式,對各鄉鎮農產品質量檢測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了各鄉鎮農產品質量檢測室均正常開展工作。檢察建議發出后,各鄉鎮農產品質量檢測室共對農民自產及集貿市場蔬菜開展檢測1800余次,均達到合格標準。經過整改,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體系初步形成。
持續加強履職盡責,優化聯動互動執法新機制
公益保護不在一朝一夕,需要堅持不懈、久久為功。總得來看,檢察機關“雙贏、共贏、多贏”的監督理念已經得到了各部門的廣泛認同,檢察建議送達以后,各部門均能夠高度重視,認真履職,積極整改落實,有效筑牢了農產品質量安全防線。但在“回頭看”中,檢察干警仍然發現了一些新產生的問題和遺留問題,如各園區還未建設垃圾集中收集、處理設施,戈壁農業園區內的農殘廢料和蔬菜作物秸稈遺留于園區內或者在園區周邊隨意堆放、丟棄,不但污染環境,而且可能引發病蟲害。同時,仍然存在檢測出的農殘超標蔬菜被批發市場退市后,因監管缺失、再次流入市場等問題。
潘玉明檢察長多次強調:“戈壁生態農業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各部門的通力協作和大力配合。只有堅持“產出來”和“管出來”兩手抓兩手硬,才能切實提升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基于此,肅州區人民檢察院繼續研究制定了《服務戈壁農業生態產業園公益保護監督管理辦法》,通過十二條監督制度,將監督觸角延伸到了每一個職能部門和各個戈壁產業園區,細化對園區化肥使用、農藥使用、農產品生產、抽樣檢測、運輸、質量追溯、水土污染防治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明確了工作要求,點明了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職可能承擔的后果;同時,在與各成員單位充分會商的基礎上,制定了《關于在戈壁生態農業建設中運用檢察資源加強公益保護促進綠色發展的協作機制》,確立了日常聯絡、聯席會議、案件信息共享、重大案件通報、行政執法監督、戈壁生態園區協同執法聯動、公益訴訟協作等7項工作協作機制,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線索移送、證據收集、結果反饋等方面的協作配合義務。通過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推動形成各司其職、相互銜接、相互配合、聯動互動的執法新機制。
從辦公室走進溫室大棚,將初心使命落實落細
為及時回應人民群眾訴求,實現向戈壁產業園區和園區企業、群眾提供一對一、面對面的法律服務,保護園區企業、企業家和農戶的合法權益,7月26日,肅州區人民檢察院戈壁生態農業產業園檢察服務室正式揭牌運行。
肅州區院每周固定時間安排檢察干警到檢察服務室坐班服務,接受戈壁農業生態產業園區企業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法律咨詢,收集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控告申訴等方面的案件線索和信訪資料,開展檢察宣傳和法治宣傳,聽取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等。干警對相關案件線索和信訪資料統一進行接收,并在三個工作日內交本院各業務部門及時受理分流,督促承辦部門按時限辦理反饋。
為規范服務,檢察服務室制定并細化了工作職責、工作人員行為準則、接訪規定、便民措施、案件線索辦理流程等工作規章,建立了檢察服務工作臺賬,并在派駐場所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設置了舉報箱。設立至今,檢察室干警已經走訪7家園區建設企業和生產企業,接待園區建設企業代表及農民工20人次,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幫助15人(次)。
“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食品安全要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環境和食品安全的論述,道出了老百姓的心聲。生態環境和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肅州區人民檢察院的核心使命和工作目標,我們定把監管職責落到實處,向人民群眾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