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臨夏市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宗某梅等4人涉嫌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在臨夏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是臨夏市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出庭支持公訴的首例“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臨夏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喇東華帶領2名員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市檢察院、市法院干警、部分群眾及被告人家屬對庭審進行了旁聽。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3月以來,被告人宗某梅、李某錄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采取威脅、滋擾、聚眾造勢、據守經營場所等“軟暴力”或其他手段,在臨夏市東區街道大慈村三社等區域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妨害公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秩序,逐步形成了以宗某梅為糾集者,李某錄、馬祖某、王某和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中,公訴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詳細出示了相關證據并進行質證。在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針對被告人及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進行有效反駁。公訴人通過闡述惡勢力犯罪對社會、家庭、個人的危害,教育被告人遵紀守法,理性、合法維權,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