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皋蘭縣院提起公訴的王華忠“村霸”一案在皋蘭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詐騙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王某忠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近200余人旁聽了庭審。這是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皋蘭縣宣判的首例“村霸”案。
經查,被告人王某忠因違法犯罪被多次給予治安處罰及刑事處罰,但始終不思悔改,2015年至2019年以來,長期在其生產生活區域多次借酒滋事、猥褻婦女,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妨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被告人王某忠還曾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在緩刑考驗期內犯強制猥褻罪,法院決定撤銷緩刑。2019年1月,被告人王某忠無故撥打報警電話后,對前來處警的民警以威脅、推搡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造成民警輕微傷及警服拉鏈、手機屏幕、執法記錄儀損壞的后果。
受理該案后,該院對此案高度重視,成立了專門辦案組,檢察長帶頭辦案,認真研判案情,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打擊犯罪。辦案人員提前介入案件偵查、引導取證,對偵查機關查獲的證據材料提前閱看,及時提出意見和取證方向,完善、固定證據。在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王某忠后,辦案人員加班加點,閱卷訊問,僅用5天即完成對案件的審查工作,對王某忠依法批準逮捕,并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對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庭審中,對王某忠橫行鄉里、猥褻婦女、妨害公務,群眾不敢惹、村干部不敢管的犯罪事實逐一舉證、質證、指控,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并發表了量刑建議,縣法院予以依法判處,有力打擊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維護了法律尊嚴和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