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縣院聯合縣委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教育局、司法局、人社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聯合制定了《景泰縣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工作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主要針對中小學校、幼兒園、各民辦培訓機構等與未成年人關系密切的行業、機構,涵蓋了以招錄、聘用或勞務派遣方式聘請的教學人員、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各類教職員工。《暫行辦法》規定上述人員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信息查詢。“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是指因實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百零一條第二款、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的強奸,強制猥褻、侮辱,猥褻兒童,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組織賣淫,強迫賣淫,協助組織賣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引誘幼女賣淫等犯罪行為被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第五項除外)或者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公安機關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等記錄。
《暫行辦法》明確了各單位的職責,政法委牽頭組建領導小組,并研究解決推進中遇到的問題;教育培訓機構在招錄工作人員時應當開展入職審查;公安機關負責日常查詢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對教職工入職前的涉罪信息進行倒查;主管部門、行政監管部門指導、督促落實本辦法;檢察機關對辦案中發現的相關單位入職審查執行不力的情況,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建議整改并督促落實。
目前,該院正聯合公安機關對已入職的教職員工進行犯罪記錄查詢,尚未發現錄用人員存在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