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積極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皋蘭縣院主動作為,四個“第一”并行,將認罪認罰制度落實到具體案件辦理中。截止目前,該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案件47件56人。
第一時間啟動,確保全覆蓋適用認罪認罰程序。該院堅持每個案件都啟動認罪認罰程序。在案件受理之初,即向犯罪嫌疑人充分闡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認罪認罰導致的法律后果,聽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見;在確定案件符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條件后,與被害人積極進行溝通,進行釋法說理,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權、訴訟權。如在牟某盜竊案受理后該院向牟某闡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其主動退賠被害人損失可從輕處罰,牟某當場接受皋蘭縣院指控的罪名,并表示愿意賠償。后該院積極與牟某的家屬、被害人聯系、溝通,促成了刑事和解。
第一時間溝通,確保準確適用認罪認罰程序。該院針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中的工作程序、證據、量刑等,第一時間與法院、公安、司法局、值班律師等進行充分協商和溝通。建議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第一時間告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從寬相關的法律規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要求今后在起訴意見書中寫明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認罪認罰情況;與司法局溝通確定律師值班制度,確保第一時間能夠與值班律師溝通案件意見。同時,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第一時間與法院、值班律師就案件證據、量刑問題進行重點溝通,逐案填寫《量刑規范化報告表》,力求做到案件量刑的確定化、準確化。截至目前,皋蘭縣院適用認罪認罰程序辦理的案件量刑建議90%以上為“確定刑”,且法院采納率為100%。
第一時間調查,確保高效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對于建議適用緩刑的案件,第一時間追蹤調查,將以往在法院審理階段進行的緩刑調查前置化。在案件的辦理過程中,經與值班律師、法院溝通確定出具緩刑的量刑建議時,即向犯罪嫌疑人戶籍所在地的司法局發出《擬適用社區矯正人員調查評估表》,對其是否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進行調查,有效縮短法院審理時間,節約司法資源。目前該院已針對建議適用緩刑的案件,發出緩刑調查18人次。
第一時間回頭看,確保規范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對于已適用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該院第一時間“回頭看”,從程序的啟動、辦案系統的錄入、文書的制作、審理程序的建議以及值班律師的介入等多方面查找問題,及時補正,確保每一起認罪認罰案件的辦理流程都完整、規范;建立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專門工作臺賬,逐案記錄辦案流程,力求做到“雁過留聲,案過有痕”;及時總結經驗、問題,反饋辦案成效,確保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規范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