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臨洮縣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鄭某某、蔣某某、張某某等十七人涉嫌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在臨洮縣人民法院審理。因該案系臨洮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檢察機關依法從快從嚴首起提起公訴的在臨洮縣內具有較大影響的惡勢力犯罪案件,臨洮縣人民法院由副院長余志燕擔任審判長,臨洮縣檢察院指派三級高級檢察官李克彪、二級檢察官殷亦君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鄭某某、蔣某某、張某某等人在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在臨洮縣洮陽鎮、太石鎮范圍內多次糾集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先后實施10次違法、犯罪活動,致多名被害人身體不同程度受傷、財產受損,擾亂社會經濟和生活秩序,在本縣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惡勢力犯罪。
庭審過程通過法庭調查、當庭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從事實認定、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意見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公訴意見、辯護意見。整個庭審活動程序合法、辯論激烈,極具說服力和感染力,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同時,也展示了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庭審活動持續近二天時間。由于案情復雜、涉案人數較多,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