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岷縣院在“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中積極協調,為企業追回拖欠貨款149575.68元,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9月24日,岷縣院接到由省院督導組交辦的關于對唐山京華制管有限公司反映岷縣水務局不履行合同付款義務問題的線索后,結合開展“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立即開展調查工作,與岷縣水務局負責人座談溝通,岷縣水務局書面說明情況。經調查核實,唐山京華制管有限公司反映的情況屬實,岷縣水務局拖欠的貨款149575.68元系材料款。根據合同約定貨到付款,不涉及審計驗收問題。岷縣院督促岷縣水務局及時履行合同給付義務,付清拖欠唐山京華制管有限公司的貨款,岷縣水務局承諾將拖欠唐山京華制管有限公司的貨款全部付清。10月17日,岷縣院通知唐山京華制管有限公司負責人領取拖欠貨款。日前,唐山京華制管有限公司已領到岷縣水務局支付的貨款149575.68元。
通過溝通協調,該院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主動服務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法律保護和服務力度,從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和行政機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