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龍江林區院組織干警分別赴甘肅省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白龍江林區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兩水分局、迭部分局、舟曲分局,白龍江林區法院,各林業勘測綜合設計隊,就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分別與森林公安分局、林區法院召開了工作推進會,對辦案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和交流,對辦案中使用的法律文書和工作文書、辦案銜接等事項進行了統一和規范,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林區如何適用,偵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如何開展好此項工作進一步統一了思想,交換了意見,達成了共識。同時,與各設計隊就認罪認罰刑附民公益訴訟案件林業生態修復方案的設計、時間等工作進行了對接和溝通。
會議強調,全面實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做優刑事檢察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嚴格按照省院要求,對符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條件的案件全部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程序,辦案人員在辦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時,一定要以兩高三部《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為指導,嚴格把握適用范圍、條件,規范辦案程序;在偵查階段,主要是鼓勵犯罪嫌疑人早些認罪,對偵破案件、節約司法資源、提升訴訟效率有重大意義,特別是對依法全面及時收集固定證據、查明案件事實起重要作用,對符合認罪認罰從寬條件的案件,要及時與檢察機關溝通,依法規范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本院在制作量刑建議書時與法院多溝通、多協商,避免有些案件可能出現“關多久判多久”現象發生,當事人服判息訴率高,增強了司法的公信力,使公平正義又快又好地實現。據了解,近期將有三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移送本院審查逮捕和起訴。
此次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推進會的召開,旨在進一步增進各森林公安分局、法院和檢察機關的溝通和協調,統一在認罪認罰案件辦理中的執法理念,為有效地打擊犯罪、提高辦案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全面提升刑事檢察工作,維護林區經濟發展及林區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