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岷縣院提起公訴的馬某夫惡勢力團伙遺漏犯張某社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在定西市安定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院檢察長后振國出庭支持公訴,縣法院院長夏魚娟擔任審判長。
被告人張某社伙同馬某夫等人,以家族為紐帶,長期盤踞岷縣鎖龍鄉嚴家村三溝至漳縣東泉鄉直溝一帶,形成惡勢力。該惡勢力團伙以租地種植中藥材、放牧為由,在該區域以浸泡尾礦、涳渣的手段非法侵采礦產資源,污染當地水源,嚴重破壞生態環境,且在國家機關清理整治礦山秩序過程中,被告人張某社伙同馬某夫等家族成員,多次聚眾辱罵、威脅、圍攻、毆打執法人員,公然暴力對抗執法活動,致多名執法人員受傷,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11月20日,岷縣院以妨害公務罪對張某提起公訴。該惡勢力團伙其余成員已于5月15日提起公訴,并于5月31日公開宣判。
專案組召開庭前準備會議,再一次梳理了案件證據材料,就庭審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狀況以及辯護人可能提出的分歧意見進行分析研判,進一步細化和完善舉證、訊問、答辯提綱,確保出庭公訴邏輯嚴密,舉證清晰,答辯有力。
庭審中后振國宣讀了起訴書,公訴人圍繞被告人張某社等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岷縣鎖龍鄉嚴家村三溝至漳縣東泉鄉直溝一帶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正常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社會影響的犯罪事實出示證據材料,并當庭發表了公訴意見。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