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華池縣院集中對河湖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四亂”突出問題開展清理整治,全面加強華池縣河(湖)生態環境保護,扎實推進河(湖)長制工作。
該院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對污染防治的生態管護及監督作用,狠抓問題整治,不斷推進石油等能源污染防治公益訴訟工作。去年該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慶城縣玄馬鎮玄馬村設立非法收購儲運原油窩點,用改裝的翻斗罐車向位于華池縣悅樂鎮新堡村河流段內偷排含油污水, 造成途徑新堡村境內的柔遠河,慶城縣、合水縣、寧縣的境內馬蓮河的河床被污染,經華池縣環保局取樣檢測,含油污水中含有石油類、揮發酚等有毒物質。為了更好的保護生態環境,懲治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該院作為公益訴訟適格主體,隨同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慶陽市緊急啟動應急處置措施,最終現場及沿河各處置斷面產生的固體廢物和垃圾全部清理,水質連續達標。隨后,該起由華池縣院提起的“5.30”河流污染案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華池縣法院宣判:被告人張某和田某、張某某因污染環境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八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同時與附帶民事訴訟被告張某、龐某、尚某、安某共同賠償經濟損失37萬余元。
今年以來,該院已向縣水務部門及相關鄉鎮發出保護母親河類訴前建議2件,依法準確適用檢察監督權和行政執法權,強化全縣河流生態環境管理保護,為全縣綠色崛起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