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24日,平涼市院案件評查組對靈臺縣院2018年以來所辦結的六大類案件中抽查了29案進行了評查,并就評查出的問題進行了座談反饋。為了扎實做好整改工作,該院專題召開會議研究了整改意見。案管辦根據院黨組討論的意見和評查中反饋的三類33個問題,制定了詳細的整改方案,提出明確具體整改措施和要求。
該院要求,各部門要組織辦案人員認真學習市院編印的《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匯編》,切實提高對評查案件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深刻認識案件質量評查是提升辦案質量的重要抓手,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優化檢察供給的重要途徑,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落實司法責任制度要求上來。各辦案部門要對2018年以來辦結案件進行回頭看,對評查梳理出來的問題逐人、逐案、逐項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問題臺賬,將問題臺賬轉化為整改臺賬,明確整改落實目標、任務、時限,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案管辦。
案管辦對市院反饋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加強與市院溝通請示,為辦案部門提供準確的整改方案。同時,要按照時間節點,督促檢查各部門的整改進度,定期進行全院通報。按照整改臺賬,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核實,建立案件評查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對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問題予以通報,采取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等方式進行問責,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嚴格依紀依規處理。通過開展優秀法律文書評選活動,推動執法水平提升。同時,加強案件信息公開,對重點崗位、重點案件、重點環節特別注重公開,引導案件評查整改抓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