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洮河林區院組織全院干警集中學習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以下簡稱《檢察官法》)。
會上,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龔文龍圍繞《檢察官法》的主要內容,從檢察官的職責、義務和權利、檢察官的條件和遴選、檢察官的任免、檢察官的考核、獎勵和懲戒等方面,詳細解讀了《檢察官法》中重點法條的立法精神及實踐中的理解與運用。并強調,新修訂的《檢察官法》鞏固了司法體制改革的成效,對加強檢察隊伍建設、保障依法履職、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深遠意義,全體干警要認真學習新法,全面掌握修改內容,深刻理解修改的立法精神、具體內容和對司法辦案的要求,要在日常工作和學習中,學深悟透,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新修訂《檢察官法》的各項規定,爭做新時期優秀檢察官。
據悉,新修訂的《檢察官法》于2019年04月2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共八章七十條。此次修訂的《檢察官法》充分吸收了司法體制改革的經驗成果,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了“四大檢察”的職能,不僅制定了剛性的外部監督,同時完善了配套的內部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