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平時游手好閑,為謀取不義之財,竟起歪念,謊稱自己神通廣大,不用練車考試,只花錢就能“買”到駕駛證,你信嗎?隨著考駕照熱度和難度的不斷增加,這樣的詐騙手段還有人“中招”,靈臺縣院近期就辦理了這樣一起詐騙案件。
2017年10月以來,被告人曹某某通過微信平臺發布包辦駕駛證的虛假信息,以自己注冊的靈臺縣某汽車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為幌子,以零首付購車、包辦駕駛證、包過駕駛證科目考試為名,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收取現金、POS機刷卡,銀行刷卡等手段,作案44起,詐騙總金額38萬余元。全部用于個人揮霍。2019年4月11日,靈臺縣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曹某某提起公訴。
靈臺縣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8日開庭審理該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曹某某犯詐騙罪的罪名成立,根據被告人曹某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之規定,被告人曹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近兩年來,隨著新交規的出臺,駕考變得愈發嚴格,很多考生面對嚴格的考試便產生膽怯心理,于是想通過歪門邪道,投機取巧取得駕照,殊不知這種僥幸心理正中犯罪嫌疑人的“發財之道”。通過本案的辦理,檢察官、法官提醒:公民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防范能力,做到心中明法,誠信守法。否則,只能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上當受騙,遭受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