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涇川縣院認真貫徹落實高檢院、省院關于依法保護產權,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的決策部署,利用檢察職能加強虛假訴訟監督工作,優化營商環境,為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該院要求民行部門在查辦虛假訴訟案件中必須立足檢察職能,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監督規則的規定行使調查核實權,厘清民行調查核實權與刑事偵查權的區別,堅決防止出現司法不規范行為,對虛假訴訟線索進行受理分流管理,辦理虛假訴訟監督案件要進入統一業務系統、受理、流轉審批、用印都必須網上完成,對專項監督案件線索,確定專人負責線索管理,綜合運用詢問、查詢、咨詢、委托鑒定等手段,調查核實虛假訴訟相關事實,強化類案鑒督思維和系統查辦思維,對存在“串案”的采取“以案找案”或“以人找案”的方式深入調查。
該院經常與公安局、法院聯絡溝通,宣傳民行檢察職能,暢通信息交流渠道,對虛假訴訟案件的裁判結果和法院的審判執行活動進行監督,深入挖掘虛假訴訟案件背后的違法犯罪線索,對在專項監督工作中發現的相關刑事犯罪線索進行審查,請求檢察機關介入案件,查明事實后,依法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鑒于虛假訴訟會有民刑交叉的特性,該院建立了偵監、公訴信息互通機制,及時捕捉虛假訴訟線索涉嫌犯罪的監督,督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該院堅持確保案件質量,做到案件事實清楚,靈活運用抗訴、再審檢察建議、一般檢察建議及移送犯罪線索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督,提高監督的準確性,對法院不回復,不采納監督意見,公安機關不立案的案件跟進監督,確保監督工作效果,嚴格依法推進虛假訴訟專項監督工作,不斷改進辦案方式方法,慎重選擇辦案時機和方式,爭取最大程度減少和避免辦案活動對企業、企業家合法權益及正常經濟活動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