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勤縣院作出決定,對楊某某、唐某某、焦某等人尋釁滋事案,以涉嫌惡勢力犯罪,依法批準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這是繼該案成功監督立案后作出的又一重大決定。
現查明,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從事非法高利放貸活動。2016年2月至2017年10月間,楊某某親自參與或指使其公司員工唐某某糾集焦某、張某等人,以催討借款為名,采用暴力毆打、擋車滋擾、高音喇叭喊話、膠水堵塞門鎖、跟蹤貼靠等手段,向多名被害人索要借款,嚴重侵害了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民勤縣公安局認定楊某某等人涉嫌惡勢力犯罪,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批準逮捕。該院在全面審查案件事實和證據體系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兩高兩部“四個意見”和相關法律規定,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唐某某、焦某、張某等人系惡勢力犯罪,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楊某某等3人依法批準逮捕。
據悉,今年5月,按照省掃黑辦、省檢察院的統一部署,該院在對縣公安局受理核查的涉黑涉惡案件線索辦理情況監督核查中發現,楊某某存在非法高利放貸行為,其公司員工唐某某多次糾集焦某、張某(另案起訴)等人采用暴力、軟暴力手段討債,可能涉嫌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該院迅速啟動立案監督程序。同時,與公安機關進行會商研判,提出偵查思路和方向。5月27日,民勤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并將唐某某、焦某及楊某某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