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華池縣院提起公訴的惠某鴻等人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在華池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由華池縣院副檢察長肖宗偉出庭支持公訴,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工作者、政法工作者、群眾、被告人家屬參與旁聽,整個庭審活動持續9個小時。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12月8日至2019年1月9日期間,被告人惠某鴻、魏某龍、帥某、田某亮經常糾集,駕駛機動車針對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駕駛員,采取尾隨、盯梢的方式鎖定目標,駕駛機動車故意撞擊對方車輛制造交通事故,造成事故后采取聚眾造勢、以報警相威脅的方式,利用“軟暴力”手段勒索現金,先后在慶陽市西峰區、慶城縣、華池縣境內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不特定當事人,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經審查認定敲詐勒索作案9起(未遂1起,預備2起),涉案數額63900元。2019年1月6日,被告人改變作案手段,駕駛機動車在公路上故意撞擊行駛中的機動車,制造單方事故以騙取保險理賠未遂1起。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向法庭出示相關證據,經過舉證質證后,控辯雙方針對案件事實認定、證據、法律適用和量刑建議等方面展開激烈辯論,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庭審效果良好。
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