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由張掖市肅南縣人民法院審理,肅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吳某為首的十七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肅南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廷出庭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
2014年以來,被告人吳榮在擔任臨澤縣沙河鎮五三村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期間,大肆培植親信,長期把持村級基層政權,糾集團伙成員逞強耍橫,欺壓群眾,逐步形成了以其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多起實施犯罪行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告人吳榮、劉永豐、羅永杰、王瑜、吳健鴻、李生華等人組織煽動五三村群眾實施堵塞國家機關通道,阻止國家工作人員出入,嚴重擾亂臨澤縣工商局城關分局、臨澤縣住建局、臨澤縣國土資源局、臨澤縣政府、臨澤縣沙河鎮政府等國家機關的正常辦公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以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人吳榮等人以租用土地使用權到期為借口,組織煽動群眾100余人,采用砂夾石封堵鋪面的方式,破壞他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借故生非,多次強拿硬要,隨意辱罵、攔截、毆打他人;以營利為目的,多次組織聚眾賭博并從中抽頭漁利。應當分別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人吳榮利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協助鎮政府從事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濫用職權,套取國家易地扶貧搬遷資金278.4萬元,致使國家財產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私自決定挪用公司資金140萬元用于他人進行經營活動,應當分別以濫用職權罪、挪用資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系全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首批省級掛牌督辦的案件,案情重大、復雜,證據材料繁多,社會影響較大。張掖市兩級檢察院高度重視,組建專案組仔細審查證據材料,深入論證分析罪名,并多次邀請省市檢察業務專家指導,全面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實地查看部分案發現場,調取了相關證據,在審查起訴環節追加起訴遺漏同案犯1人,追加遺漏罪行2起,進一步擴大了掃黑除惡戰果。庭審前,辦案組認真準備,精心制作起訴書,形成了完整的出庭預案,肅南縣院檢察長作為主辦人參加了庭前會議。在庭審中,公訴團隊采用了多媒體示證系統出示證據材料,發表了針對性強、論證充分、有力的公訴意見,在事實和證據面前,多名被告人當庭均表示認罪認罰。
全市政法干警、被告人近親屬和社會各界群眾近200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