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作市院提起公訴的黃某某、周某某、石某、朱某某尋釁滋事案在合作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合作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相關單位工作人員及被告人家屬、被害人親屬等60余人參加了旁聽。
經法庭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被告人黃某某、周某某、石某、朱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收取高額利息,服務費;肆意認定違約金,壘高債務,并在蘭州、合作、迭部等地對被害人采用滋擾、糾纏、墻體噴字、散布詆毀視頻等方式多次進行尋釁滋事。
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合作市院提起公訴的首例涉惡案件。院黨組高度重視,扎實安排部署,為有力指控犯罪,專門指定了由副檢察長、公訴科負責人和一名業務骨干組成的公訴團隊組成辦案組出庭支持公訴。庭審前辦案組認真審查,就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進行了扎實細致的準備,對庭審中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充分的預測和評估,制定詳細的出庭預案,為庭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確保提高庭審質量,力爭通過庭審達到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統一。
由于該案犯罪時間跨度長、案情復雜,11月25日市法院組織召開庭前會議,公訴人與辯護律師就案件管轄、回避申請、非法證據排除、舉證順序等與審判相關問題交換意見,確定案件焦點和庭審方向。
在近15個小時的庭審中,公訴人緊緊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向被告人循序漸進進行訊問,并針對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有理、有力、有節地指控犯罪,詳略得當。面對4名被告人的無罪辯解和6名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護,公訴人結合在案證據及相關法律規定沉著應對,進行了有力答辯,對個別被告人避重就輕、逃避打擊的行為,公訴人進行有針對性的舉證,揭穿其謊言,揭露其危害性,并對4名被告人進行了深刻的釋法說理教育。公訴人舉止莊重威嚴、語言準確規范,邏輯縝密,法庭辯論有力,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12月28日,合作市法院依法對本案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黃某某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對被告人周某某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對被告人石某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對被告人朱某某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