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后,景泰縣院組織全院干警學習了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
景泰縣院組織召開全院大會學習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會上就辦案中引用條文需要及時進行調整、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從寬處理、關于證據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等具體制度進行了分析和講解。會議指出,這兩部重要法律的修改,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完善檢察機關行使國家法律監督權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要求,對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以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成果予以確定和鞏固,符合司法規律,體現時代精神,對保障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更好地保障國家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會議強調,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進一步明確了人民檢察院的性質任務、工作原則、人員組成等內容,刑事訴訟法修改更加凸顯了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此次修改是在新時代、新背景下做出的,意義重大,黨組成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帶頭深入學習,切實履行好憲法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神圣職責,把法律監督職能充分落實到位。
渭源縣院召開全院干警大會,專題學習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會上對修改的二十六處對照舊條文逐條進行了講解。會議要求各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要認真學習,吃透弄懂條款,特別是修改條款,在刑事訴訟規則和檢察業務系統還未修改和完善的情況下,堅決按照高檢院張軍檢察長、陳國慶副檢察長關于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如何運用的要求做好運用工作,切實提高法律使用能力,在執法辦案中準確運用,不斷增強規范執法意識,提升辦案能力和水平,嚴格準確履行職責,努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文明執法。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趙金鑄從三方面進行了要求,一要認識到位。全體干警要充分認識到《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改的重大意義。《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是依法治國和建設法治中國的需要,是進一步完善刑事訴訟制度的需要,是適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的需要,是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的現實需要。《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修改,是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現實需要,是檢察機關進一步提升法律監督職能的組織保障。進一步明晰了人民檢察院的性質、任務和工作原則。二要學習到位。全體干警要抓緊學、系統學,學思踐悟,學懂弄通,學以致用,要把新舊條文對照學,搞清楚為什么修改,為什么增加,修改和增加法條的意義是什么,以此來做好執法辦案和運用中的有效銜接。三要運用到位。《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是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一段過渡期。但《刑事訴訟法》沒有過渡期,公布之日即生效。這要求全體干警要明明白白,展現新思維新理念。所有刑事辦案一律從實施之日起,堅決杜絕新舊法律銜接不暢,造成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情形出現。特別是審查起訴期限、速裁程序啟動、監委移送案件的審查辦理、缺席審判程序的運用,更要注意。確保辦案質量,提升法律監督的能力和水平,讓每一個辦案人成為行家能手。
(渭源縣院 渭源縣院 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