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司法體制改革精神,結合內設機構改革方案要求,景泰縣院通過落實人員、機制保障,強化內外溝通協作等方式,全力推進“捕訴合一”辦案新模式。
該院以內設機構改革為契機,優化人員配置,實行獨任檢察官辦案形式,將公訴、偵監、未檢三個科室員額檢察官、檢察官助理、書記員重新組建設立四個辦案組,保障了捕訴合一前后辦案力量穩定銜接。同時,組織多次業務交流會,統一思想認識,交流捕訴職能,共同細化了辦案流程,明確了出庭規范、系統錄入等具體要求,理順辦案機制,為實現平穩過渡打下堅實基礎。該院要求要強化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配合與聯動,明確辦案部門檢察官發現立案監督、公益訴訟、虛假訴訟等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線索應及時向其他部門移送,其他部門在辦案中發現需要追捕、追訴等情形的及時向辦案部門移交,增強工作合力。通過公檢聯席會議等形式,與公安機關建立信息聯絡、通知移送案件、提前介入和捕后引導偵查等機制;探索建立通知移送案件機制,對于捕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簡單案件,通知公安機關盡快移送審查起訴;細化提前介入和捕后引導偵查機制,打通證據標準的傳導通道,規范精準引導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