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安定區院檢察長李小平應邀列席安定區人民法院審委會,對該院提起公訴的包某某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一案發表意見。這是該院檢察長首次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
會上,李小平就該案在犯罪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等方面發表了意見,法院審判委員會采納了該意見。
李小平表示,首次列席區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受益匪淺,檢察長列席審委會的規定有利于法檢兩院在重大疑難案件方面的溝通協調,公訴人應當養成不斷學習的習慣,通過辦案主動與審判人員加強溝通聯系,對于法官提出的可能影響案件定罪量刑的問題及時分析研判,確保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維護司法公正。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是《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最新規定,是法律賦予人民檢察院的一項重要的法律監督職能,是檢察機關履職的重要方式。作為司法機關,法檢兩家有著共同的價值追求,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法檢兩家只有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才能維護公平正義,實現雙贏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