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涇川縣院對員額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進行2017年度績效考核。這是司法體制改革之后,該院探索建立三類人員分類績效考核機制的首次實踐運行和考核。
為適應司法體制改革,該院研究制定了《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績效考核辦法》,堅持客觀公正、求真務實的原則,經過個人自評、科室負責人評價、個人與科室負責人互評、績效考核委員會評價、院黨組評定五個環節,為員額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進行分類考核。
績效考核辦法對三類人員的考核更加注重量化、具體,堅持案件量化考評和任務量化考評相結合,以辦案為主的業務部門檢察官,不僅看辦案數量為考核標準,還要看辦案質量、效果、效率、規范等內容,同時將信息調研、出勤、參加集體活動等情況納入考評內容,全方位評價檢察官工作業績。有效激發了檢察干警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