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崆峒區院第十八屆檢察委員會第48次會議審議通過《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試行)》。
據悉,制定該規定的目的是為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增強對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透明度,規范司法辦案行為,促進公正執法。該規定從六個方面明確案件信息重要發布。從刑期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決定逮捕、提起公訴案件;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準逮捕、提起公訴案件;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例;重大、專項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信息;人民法院已改判的刑事案件抗訴信息及其他重要案件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該規定從“全、嚴、快、控”四字入手,以公開促規范,以規范促創新。該規定要求利用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將案件程序性信息向案件當事人全面公開,并適時向社會大眾公布重大案件信息,自覺主動接受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要加大對案件信息公開微信平臺的宣傳,建立網上查詢、電話查詢、微信平臺查詢和案管崗位查詢相結合的查詢機制,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快速、便捷、高效的案件信息公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