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集中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活動開展以來,靈臺縣院認真履行檢察職能,不斷探索監督渠道,“廣泛動員凝聚共識夯基礎”、“加強學習磨刀不誤砍柴工”、“主動作為有的放矢見實效”,“三步走”扎實開展工作,截止目前已建議相關執法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2件2人。
該院一方面通過組織干警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環境資源保護系列重要論述及關于祁連山問題的指示精神,使干警進一步深刻理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引導干警認識專項活動的重大意義,深化了對集中開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活動的思想認識。另一方面,廣泛對群眾進行普法宣傳,在全社會形成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的廣泛影響,提高群眾依法保護環境和生態資源的意識,通過公布舉報平臺,引導廣大群眾參與到專項活動中來,拓寬了監督渠道。通過群眾監督舉報,進一步加大了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法律監督的力度,提升專項監督活動的影響力和效果。
針對近年來該院辦理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案件極少的實際,該院黨組高度重視,組織安排偵監、公訴等相關部門全體干警認真研讀了《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等有關辦理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規,通過學習,使干警掌握了開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活動的執法依據等,解決立案標準、案件定性、證據標準看法不一等問題,指導干警和相關部門嚴格規范開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活動。
作為專項活動的牽頭單位,靈臺縣院在工作上不等不靠,主動作為,加強與公安、環保、國土、林業等部門的銜接聯系,牽頭召開了全縣“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活動”聯席會議2次,研究制訂了《關于在全縣集中開展“打擊破壞環境違法犯罪專項活動”的實施方案》,完善專項活動開展過程中摸排線索、現場勘查、定性分析、訴前準備等方面的工作機制,確保專項活動規范有序進行。指派干警多次走訪環保、公安、國土、林業等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查閱行政執法案卷和臺帳, 收集監督線索40余條。 經過查閱卷宗、現場勘察、協調匯報等大量耐心細致地工作,靈臺縣院強化監督認真履職,依法向縣環保局就興隆造紙廠排放臭味氣體發出《檢察建議》1份,受到了群眾的拍手稱贊。監督國土、林業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2件2人,公安機關均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