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清水縣院根據《甘肅省人民檢察院黨風廉政建設約談辦法》對8名調整交流工作崗位的干警進行了任前集體約談,為調整交流的干警在新的崗位開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約談由該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張宇主持,監察室主任、政工科負責人及近期崗位調整交流的8名干警參加了會議。
張宇要求,交流干警要廉潔自律,“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常修為政之道”,要認真執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真正弄清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做到心中有數,謹慎從事,守住底線;要正確看待這次干警崗位調整,正確對待組織,正確對待自己;要盡快轉換角色,適應新的工作崗位需要;四是要加強學習;要勇于創新;要加強團結。
被約談人員紛紛表示,一定牢牢記住這次任前約談,按照約談的要求,廉潔從檢,努力學習,勤奮工作,在新的崗位上,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