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臨洮縣院院領導在全院受案數比較大的情況下,主動直接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第一季度,該院共受理案件126件,入額檢察官平均辦案數為8件。檢察長親自辦理重大案件1件1人,3名副檢察長共辦理5件5人,2名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共辦理15件15人,均超額完成了《甘肅省檢察機關關于院領導直接辦理案件的規定(試行)》中“基層檢察院檢察長每年直接辦理案件數應當不少于本院入額檢察官人均辦案數的5%,副檢察長不少于30%,檢委會專職委員不少于40%;”規定的任務數,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帶頭效果。完成了《甘肅省檢察機關關于院領導直接辦理案件的規定(試行)》中規定的任務數,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帶頭效果。
該院院領導主要通過收集、復核主要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詢問關鍵證人,聽取辯護律師或者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以承辦人身份閱卷、直接審查案件材料、提出審查意見,制作和簽發法律文書,出庭支持公訴,發表出庭意見,參加法庭辯論,審查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并依據法律提出監督意見,主持不起訴、刑事申訴等案件的公開審查,接待答復來信來訪的控告、舉報和申訴人等形式直接辦案,并以案釋法釋理。如該院檢察長親自辦理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重大搶劫案。今年春節期間,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凌晨4點對一名出行的女性持刀搶劫,并將被害人致傷,搶劫財物價值一千多元,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案件提請批準逮捕之后,檢察長以獨任檢察官的身份審閱了案卷材料,訊問了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核實了相關證據,依法做出了批準逮捕決定。并向公安機關提出了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引導偵查機關偵查取證。
據悉,該院通過制定新的辦案機制與輪案規則使院領導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為常態,為司法責任制改革在該院的落實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