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市檢察院出臺《關于通過宏觀案件質效分析強化“三個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關于通過微觀案件質量評查強化“三個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積極貫徹落實一體抓實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部署,進一步提升檢察管理科學化水平。
據介紹,兩個《意見》圍繞一體抓好“三個管理”,要求把檢察管理從簡單的數據管理轉向更加注重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上來,把宏觀案件質效分析與微觀案件質量評查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推動案件辦理質量更高、效果更好;明確全市兩級院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的案件質效分析研判工作領導小組和案件質量評查組織體系,構建科學案件質效分析評價體系,實現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的日常化、規范化、制度化。
《關于通過宏觀案件質效分析強化“三個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以“四個聚焦”“五個強化”,即聚焦案件流程監控強化案件管理,聚焦案件評查抓實質量管理,聚焦數據監督提升數據質量,聚焦案件質效分析強化業務管理,通過強化總體質效分析、專題質效分析、分析研判會商部門協作、強化問題反饋及意見提出、強化結果運用,對檢察辦案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性、異常性、典型性問題,深入剖析查找原因,提出解決意見,及時反饋,督促整改;以宏觀管理方式實現數據分析向社會治理的轉化,以規范性文件等方式形成檢察管理、治理制度,為檢察工作決策提供更加科學全面的參考和依據。
《關于通過微觀案件質量評查強化“三個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以完善常規自查、重點評查、專項評查、隨機抽查“四位一體”的案件質量評查管控體系為切入點,明確個案評查常規化、類案評查重點化、專項評查集約化、隨機抽查側重化,規范確定案件質量評查結果等次,及時反饋案件質量評查結果,扎實開展問題整改,注重評查結果運用,建立評查員追責機制,把案件質量評查貫穿于案件辦理的全過程、各環節,以高質效評查促進高質效辦案,推進辦案質量、效率、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