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威市檢察院辦理的一起當事人偽造證據、虛構事實,騙取法院調解書的抗訴案件,經法院依法再審后予以改判,當事人因涉嫌虛假訴訟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該案系民勤縣檢察院在辦理孟某涉黑案件中發現,后移送至武威市涼州區檢察院。為查明案件事實,經武威市檢察院統籌指導,武威市涼州區檢察院、民勤縣檢察院分別就當事人涉嫌虛假訴訟罪及虛構事實騙取法院調解書的證據進行固定,最大限度還原事實真相。
經查,因武威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未按期歸還武威某典當公司借款,2017年5月,徐某指使其成員井某與劉某簽訂53.7萬元的借款合同,井某遂將武威某典當公司轉入其賬戶的53.7萬元轉入劉某銀行賬戶,后又將該款從劉某銀行賬戶轉入另一成員孟某銀行賬戶,蓄意制造虛假交易記錄和借款事實。2017年8月,徐某指使井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法院判令劉某歸還借款53.7萬元。同年9月14日,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確認劉某償還井某借款53.7萬元及利息,擔保人鄒某承擔連帶責任。
“當事人井某脅迫劉某簽訂虛假借款合同,蓄意制造虛假交易流水,并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企圖利用法院的審判權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不僅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還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鞭k案檢察官介紹。
該案經武威市涼州區檢察院提請抗訴,2023年7月19日,武威市檢察院向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同年8月18日,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指令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再審。今年6月20日,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判決撤銷原民事調解書,駁回井某的訴訟請求。據悉,徐某、孟某、井某均因構成虛假訴訟罪,被處以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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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省檢察院民事檢察部、武威市檢察院
制作:黨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