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檢察日報刊發甘肅省蘭州市檢察院李郁軍撰寫的文章《做實“檢察護企”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檢察日報》截圖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要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的構建離不開法治的支撐,需要良好的司法環境及司法服務。法律監督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尤其是隨著“檢察護企”專項行動的縱深推進,檢察機關各項舉措由分散式向集成式匯聚,“護”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服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效能進一步增強。但由于前期工作不同程度存在重點不突出、結構不平衡、質效需提升、履職不充分等問題,需進一步加以優化,切實提升“檢察護企”的精準度及實效性。
一要轉變工作理念,堅守初心使命,不斷增強“檢察護企”的思想主動和行動自覺。檢察機關要把縱深推進“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作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對標吃準檢察護企為企的各項舉措,善于用經濟學思維創新法律分析方法,確保司法辦案符合法律規定、契合經濟規律。緊扣一個“護”字,扭住一個“實”字,堅持各類企業一視同仁、平等保護,做到各項任務落地落實、見行見效,切實增強為企護企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理念,以著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為出發點,加大對涉企訴訟活動監督。
二要堅持目標導向,秉持問題意識,不斷推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提質增效。要進一步找準監督履職的發力點,增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切入點,以靶向問效的決心提升施策的精準性、針對性,集中精力破解專項行動難題。一方面,要依托黨委領導形成“護”企合力。市場經濟具有多維屬性,對其提供法治保障是一項系統工程,這就決定了“檢察護企”不是“獨奏曲”,而是需要不同職能部門相互配合的“交響樂”。要與相關行政機關加強協作,實現信息互享、聯合執法,確保同向發力整體發力,有效解決企業法治需求,破解涉企突出問題。妥善解決好護企需求側與檢察供給側之間的關系,利用綠色服務通道、數字檢察等全面收集企業法治需求,力求真解決問題,解決真問題。另一方面,要優化履職方式提升“護”企效能。要將“檢察護企”專項行動置于檢察工作現代化的全局中進行謀劃,融合“四大檢察”職能提供全方位服務,更好發揮檢察職能在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保障作用中的功能。要強化穿透式審查、技術性輔助、實質性監督理念,深化應用“三個結構比”,凸顯檢察權法律監督屬性,聚焦趨利性執法司法監督線索發現難等問題,充分發揮控告申訴反向審視功能,著力解決涉企執法司法頑疾。要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為追求,妥善解決好“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宏觀數據與人民群眾微觀感受之間的關系,統籌“有質量的數量”與“有數量的質量”。
三要聚焦重點領域,緊盯關鍵環節,綜合運用各項檢察職能,助力營造穩定、透明、規范、可預期的法治環境。要嚴格區分涉企案件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堅決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重點聚焦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等違法情形,常態化開展專項監督。推動涉企刑事“掛案”及時清理,為企業發展卸下“包袱”,防止案件久拖不決影響企業發展。要依法嚴懲民事虛假訴訟,助力構建守約誠信營商環境;持續加大對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重點糾正財產控制措施違法、記錄不良信用措施違法等嚴重影響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案件。要聚焦行政機關“多頭執法”“重復處罰”“濫用自由裁量權”等行為,加大對履職過程中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力度,確保公權力在法治軌道上正確運行;加強與行政機關、人民法院協作配合,積極參與涉企案件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切實為企業發展紓難解困。要依法懲治違規截留、挪用各類涉企補貼,嚴重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積極探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助力構建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
四要完善配套機制,優化服務能級,著力提供更加優質的檢察產品。要堅持“三個善于”,聚焦企業發展需求側,不斷提升服務效能,提供更加精準、更加細致、更加貼心的檢察服務。一是精準把脈企業需求。常態化開展進千企、訪萬家活動,精準把脈企業發展需求,靶向性提供意見建議,切實解決企業涉法涉訴等急難愁盼問題。搭建“府檢聯動”機制,與工商聯、行業協會等合力保障企業健康發展,實現信息共享、職能互補、同向發力。二是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加強涉企類案研究,對于存在的“虛假登記”“非法買賣營業執照”等問題,通過向行業主管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的方式,堵塞監管漏洞,完善規章制度。同時,要開展綜合性涉企涉法調研活動,對于妨礙企業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向同級黨委及時報送研判報告,促建法治化營商環境。三是加大涉企政策宣講。要深入解讀涉企司法政策,及時向社會展示檢察機關服務企業發展的新舉措、新成效,以司法“效度”著力提升服務“溫度”。
(作者為甘肅省蘭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