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關市檢察院與市審計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檢察公益訴訟與審計監督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建立對口聯系、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辦案協作、聯合行動、交流培訓等六大機制,推動檢察監督和審計監督在檢察公益訴訟領域的協作配合,為促進依法行政,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據介紹,雙方將充分發揮檢察監督和審計監督優勢,形成“事前充分協商,事中協作配合,事后結果共享”工作機制,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形成監督合力,并就發現的突出問題聯合開展專項行動,或掛牌辦理重點案件,強化案件查處與監督;針對檢察辦案和審計監督中發現的一些系統性、普遍性、行業性問題開展調研,形成專題報告,向市委、市政府進行專報,助力社會治理。
《意見》明確,市審計局在審計工作中發現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審計監督難度大、監督手段有限、被審計對象不予配合等情形,屬于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范圍的,可商請檢察機關提供法律咨詢并移送案件線索。檢察機關在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中,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商請市審計局根據審計工作情況,提供審計專業支持;邀請審計局相關專業人員擔任特邀檢察官助理、聽證員,提高公益訴訟檢察辦案專業能力。
雙方還將通過共同舉辦或派員參加對方業務培訓、參與授課等方式,互相學習借鑒,提高公益訴訟檢察辦案和審計監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