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銀市白銀區檢察院持續加強暫予監外執行監督,專項整治“紙面服刑”突出問題,成功監督糾正一起暫予監外執行決定不當案件,全程監督收監執行,有效保障刑罰執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據悉,2022年12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十五萬元。判決生效后,李某某因高血壓疾病被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并被交付社區矯正機構依法執行社區矯正。白銀市白銀區檢察院收到法院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后,經審查發現法律適用不準確、程序不合法,根據相關規定依職權主動啟動暫予監外執行審查程序。
“為全面掌握李某某疾病情況是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我們查閱了李某某原始病歷資料,調取其矯正期間活動軌跡,顯示李某某兩次規范入院治療均好轉出院,能正常生活外出活動。”辦案檢察官介紹,通過走訪白銀市檢察院法醫、白銀市第一人民醫院專業醫師等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精準判斷李某某暫予監外執行監督工作中所涉及的醫學問題。
該院根據兩高三部一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暫予監外執行工作的意見》啟動病情診斷程序,經診斷認定李某某“短期內無生命危險”,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
為保障檢察監督案件公開、公正,提升檢察監督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該院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司法工作人員、法官參與聽證。經充分討論并發表意見,大家一致認可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同意對李某某收監執行刑罰。該院遂依法制發糾正違法通知書督促法院予以糾正,最終李某某被收監執行剩余刑期十三年五個月。
“刑罰執行檢察監督不僅關系法治權威和司法公信力,也直接影響著公眾對公平正義的感知。”該院將始終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價值導向,深入貫徹落實暫予監外執行工作意見,緊盯刑事訴訟“最后一公里”,做實做細刑事執行檢察,積極以高質效法律監督維護刑罰執行權威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