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檢察院聯合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市中級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委印發《關于建立執源協作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建立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執源治理從單一治理向多元治理,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治理轉變,進一步促進執行案件矛盾糾紛化解和訴源治理,探索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社會治理大格局。
《實施意見》堅持黨委領導、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多元化解,強基導向、屬地管轄等原則,在建立聯席會議、協作聯動、案件流轉、宣傳引導等四大協作機制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法院+檢察”糾紛化解機制,對當事人申請檢察監督的民事執行案件,檢察機關經全面評估發現有和解可能的,可以通知同級法院開展調解和解工作,共同促進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探索建立仲裁、公證機構協作機制,實質化解涉執信訪案件,對相關法律文書生效后存在和解可能的,法院執行部門、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仲裁機關、公證機關可開展聯動調解,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努力打造獨具特色、亮點紛呈、符合時代特征的天水“執源”綜合治理特色品牌。
天水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主動融入地方社會治理大局,全面提升社會治理的檢察效能,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為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